发布时间:2022-05-23
1、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控股公司在成都市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渠道分销服务。
2、服务范围:
开发项目住宅部分的渠道分销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战略合作协议及渠道分销合同:
(1) 发挥自身优势,利用门店、网络、和现有客户资源,积极向客户推介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人物业项目;
(2) 真实、准确、完整地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书面资料向客户介绍该物业的状况,不得误导客户,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成交报价人自行承担;
(3) 按照招标人书面确认的该物业出售条件向客户推介,为促进成交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但不得代表招标人作出任何超出招标人出售条件的优惠承诺或其他意思表示;
(4) 制定项目营销组织管理构架、人员配置、组织购房团、零星带看等形式的经纪代理活动;
(5) 负责带领客户到招标人售楼部现场,并找招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客户确认书》;
(6) 负责向招标人授权代表提交《经纪代理服务费结算单》;
(7) 对招标人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相关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披露;
(8) 自行承担提供本推介活动的全部费用;
(9) 仅按照招标人书面确认的物业出售条件提供经纪代理服务,推介客户与招标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并在招标人按合同付款方式约定收取按揭首付部分房款、分期付款50%及以上房款或一次性付款全款后,经纪代理服务完成;
(10)合作期间,不得向成功推介客户收取任何形式的中介费用,同时不能给客户提供特殊优惠或利益;
(11)成交报价人可自行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带客分销,成交报价人与第三方公司之间的签约事宜由成交报价人自行负责,成交报价人与第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由成交报价人自行承担,均与招标人无关,如因此给招标人造成任何损失或招标人垫付任何费用的,招标人均有权向成交报价人索赔。成交报价人委托的第三方公司成功推介之客户全部计入成交报价人总成交数量,对应经纪代理服务费结算至成交报价人账户,由成交报价人自行与第三方公司分配,招标人不向第三方公司支付任何费用;
(12)协助招标人催收购房客户应缴的各项费用并提供售后跟进工作;
(13)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渠道分销服务工作。
3、服务期限:在合同双方签订后不多于12个月(特殊情况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渠道分销服务业绩(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是指北京中指信息技术研究院出具的“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名单中的开发企业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报告》)https://www.cih-index.com/news/2022-03-31/43492941.html;
3、物资及保障:可为招标人项目提供人力、物力、客户资源及服务保障等措施和能力;
4、人员配置要求:为招标人配备的专职服务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负责人1人、区域对接人3人);
5、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书面承诺);
6、投标人资信良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全国范围内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
7、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没有弄虚作假(书面承诺);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30至11:30,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8栋)本项目报名室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持以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1)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除介绍信提供原件外,以上其余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16日上午10:00;地点:成都市金周路589号本项目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dctzd.com/)上发布。
招标人:成都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周路58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60186700
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8栋
联 系 人:毛女士
电 话:028-86910746